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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监控部 发布:2023-06-09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学院下拨的名额,结合2022-2023学年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领导研究,部门内部民主投票,决定评选张瑟、张椰梅同志为2022-2023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9日— 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后勤基建部部长反映,联系电话:0573-87571147。
后勤基建部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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