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食堂改造工程、校园油漆工程和路面砖修理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6-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食堂改造工程、校园油漆工程和路面砖修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食堂改造工程、校园油漆工程和路面砖修理工程项目
2、编号:DF2016-12
二、项目概况:
标项一:校园油漆工程,宿舍楼阳台、避雷针、木质桌椅、地面等油漆,约13.7万;
标项二:宿舍区路面砖修理约3000㎡、侧石修理约170m;
标项三:食堂售饭台改造、电路改造、吊顶更换等,约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B308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B类证书。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各标项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转账或支票,于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时前交纳。未到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上午11:00整,地点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A218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11:00整;
2.开标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A218。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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