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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共事务部、公共事务部党支部 发布:2016-03-04
各中心、室: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将于3月召开。经研究决定,公共事务部和公共事务部党支部将开展“两会”精神学习,希望各中心认真组织,确保学习成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全体党员和骨干员工
二、学习方式:组织自学或集中学习
三、学习成效:全体党员和骨干员工3月25日(周五)前每人上交一篇心得体会。
公共事务部
公共事务部党支部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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