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来源:人事监控部 发布:2022-06-09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学院下拨的名额,结合2021-2022学年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经部门领导研究,部门内部民主投票,决定评选娄军、郑京鹏同志为2021-2022学年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9日—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后勤基建部部长反映,联系电话:0573-87571147。
后勤基建部
2022年6月9日
上一篇:关于爱国卫生运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后勤基建部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