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来源: 发布:2025-12-29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经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优秀(2人):
张椰梅、朱启仁
合格(15人):
曹燕红、娄 军、祝月平、杨景凤、沈 琴、马显汗、沈浩东、范振远、张 瑟、王 伫、邵社教、梅本全、洪宝、彭亚东、郑俊杰
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5日前反馈到童晓波老师处。
电话:0573-87571147
后勤基建部
2025年12月29日
上一篇:关于后勤人员2025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4-5号教学楼电梯专项维保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