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部分岗位实行派遣制用工形式,为提高派遣服务单位的质量、降低代理费用,根据我国《中华人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拟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择优确定派遣服务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相应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DF2017-10
二、招标范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聘员工约146人的派遣服务单位(2017.07.01-2019.12.31),其中约105人在海宁市缴纳社保,约41人在杭州缴纳社保。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人才(劳务)派遣资质;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具有多年服务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经验。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时 下午 13:30—16:00时
2、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才(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2、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月 15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 A218会议室
七、谈判保证金:
保 证 金:¥5000.00(人民币 伍仟 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2号
采购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