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聘员工派遣服务单位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7-05-3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部分岗位实行派遣制用工形式,为提高派遣服务单位的质量、降低代理费用,根据我国《中华人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拟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择优确定派遣服务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相应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DF2017-10

二、招标范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聘员工约146人的派遣服务单位(2017.07.01-2019.12.31),其中约105人在海宁市缴纳社保,约41人在杭州缴纳社保。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人才(劳务)派遣资质;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具有多年服务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经验。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7年531日至2017年6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时 下午 13:30—16:00时

2、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才(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2、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月 15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 A218会议室

七、谈判保证金:

保 证 金:¥5000.00(人民币 伍仟 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2号

采购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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