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物业服务中心清扫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6-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物业服务中心清扫车项目组织公开集中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响应。

一、采购编号: DF2016-25

二、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

数量

清扫车

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授权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日期: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0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3、售价:人民币200元。

六、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授权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08日13时30分;

谈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谈判保证金5000元整;交付方式:现金、支票、电汇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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