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就学院二食堂一楼超市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G2015-13
二、谈判项目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食堂一楼超市位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食堂内靠东侧,与13号寝室楼相邻,紧靠北片寝室楼群。
1、规划经营:
二食堂一楼面积115平方米(只限用于经营超市);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学校声誉、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
2、租赁期限:2年,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19日。
三、谈判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提供本项目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其他商铺根据经营内容提供相关技术执照;
4、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特定条件:
承租户必须为超市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法人。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红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谈判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6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五、谈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止(将谈判投标书送达)。
六、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七、谈判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整。
八、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九、谈判保证金:
贰万元整人民币(银行转账支票,需注明“投标保证金”,日期填2015年,月和日都空白);
于2015年7月20日8:30开标前递交。
户名: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联系人:曹老师、骆老师
联系电话:0573- 87571555 8757127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公共事务部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