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6-09-20

各分院、各部门:
由于学院机构调整、岗位聘任等原因,学院各部门分管资产工作的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为了完善学院二级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分院、各部门报送本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各一名,于9月27日前将《资产管理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交至公共事务部(行政楼B3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116282@qq.com。同时,为方便资产管理人员工作交流,我部已建立“东方资产管理”QQ群,群号为218539690,欢迎加入。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87571250。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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