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零星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6-0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核准的采购计划,现就部分零星家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DF2016-11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概况:办公电脑25台,无线话筒20个,投影机灯泡47个,功放3台。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是制造厂商在本区域的特约经销商(临时除外);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6624日至201674日止,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行政楼B308

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和公司资料(须提供主营业务)。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201677日上午9:00止。

七、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转账、支票或其它形式,于201677日上午900前交纳。未到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八、联系方式:沈老师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共事务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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