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组织进行2016年第二次绿化养护季度考核检查

来源: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2016-09-30

根据《东方学院绿化养护监管办法》及校园绿化养护监督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中心针对2016年上半年校园绿化养护工作组织进行第二次季度考核检查,检查小组由公共事务部部长余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苗祥君、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杨洁、绿化养护管理员梅本全以及绿化养护承包单位负责人孙建清组成。考核小组于9月27日上午8:30对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

实地考核检查后,部长余健针对本次考核情况组织开会讨论,提出: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乔木枯死后没有及时更换,根据养护合同的约定,同类苗木缺株不超过0.5%的标准下,希望承包单位及时将其补种。当然,根据考核结果,上半年学校的绿化均开展了适时合理的修剪、除草、治虫等工作,并能结合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地养护,全校的绿化养护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为创建美丽东方、绿色东方又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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