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室: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调动员工积极性,表彰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根据原《公共事务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后勤基建部与资产管理部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条件、原则
1、评审表彰范围:
后勤基建部与资产管理部全体在岗员工。
2、以下人员不参加评选:
(1)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及其他连续在岗时间未满一年者;
(2)学年内病假累计十五天及以上,事假累计7天及以上,请哺乳假、育婴假或无故迟到、旷工者;
(3)各类外出培训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
(4)因失职造成公有财产损失者;
(5)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者。
3、评选表彰条件、原则:参照浙财大东公(2014)6号文件。
二、评选表彰办法
根据严格标准、客观公正、择优的评选表彰原则,各中心按照评选表彰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填写《后勤基建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或《资产管理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报部门审批。
三、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工作由各中心组织,评选名额以中心5月31日在岗人数为基数,评选比例为15%,推荐比例的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具体见“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1、6月24日上午11点前,各中心(室)将推荐名单、推荐表送本部门办公室;
2、6月25-28日,各部门办公室对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报所在部门办公会议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候选名单,在后勤基建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3天。
3、9月份,由所在部门对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019-2020学年后勤基建部与资产管理部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部门 |
名额 |
后勤基建部 |
综合办公室 校园建设办 |
2人 |
物业服务中心 |
14人 |
饮食服务中心 |
11人 |
资产管理部 |
6人 |
总 计 |
33人 |
后勤基建部
资产管理部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