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校园油漆粉刷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油漆粉刷公开招标项目
2、编号:DF2017-12
二、项目概况:
标项一:校园油漆工程,宿舍楼阳台油漆、避雷针油漆、图书馆木平台油漆、体育看台地面油漆,总预算:19万元;
标项二:教学楼、实验楼粉刷工程,总预算:60万元;
标项三:宿舍楼粉刷工程,约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3 日至2017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B308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B类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各标项分别递交保证金,标项一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项二、三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支票,于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时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A218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行政楼A218。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