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室内羽毛球场灯光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7-0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室内羽毛球场灯光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F2017-13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室内羽毛球场2片羽毛球场地的灯光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7年6月22日至 2017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标书售价(元):每本 20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3时30分。

2、 递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

七、谈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3日13时30分;

2、谈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3000元整;交付方式:支票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九、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2号

采购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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