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安全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东方学院要求,12月底—1月上旬,公共事务部部署各中心对所辖范围进行了安全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综合办
(1)办公室、学生服务项目用房:未发现私拉私接电源、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2)营业用房:个别新开商铺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营业执照;有3家商铺无消防安全照明灯或灯已损坏;北门商铺雨天仍通过后窗拉线给外卖电瓶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已消除),防盗窗要填充,已告知具体商铺负责人整改。
(3)班车:班车运营情况良好,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安全消防设施齐全,车辆无安全隐患。
(4)员工宿舍:总体情况良好,个别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有室内无人电源未拔、插线板接线多,宿舍使用电饭煲、大功率吹风机等情况,已告知员工及所在部门整改。
(5)医务室:各项设备使用正常,药品购进台账和销售记录齐全,药品储存设施和条件符合要求,未发现使用假劣、过期药品。
2、物业中心
(1)配电房:食堂一楼西面高配房、4号教学楼配电间、公寓配电间、图书馆配电间运行正常,消防设备完好;公寓楼配电间1-7号楼配电间运行正常。
(2)水电气等生活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设施设备运行正常,16幢太阳能运行正常。
3、饮服中心
一食堂一二楼、学术中心餐厅,以及一食堂三楼和二食堂一楼的档口,电、气使用基本符合要求,一食堂一楼面包房,二食堂新增三家档口、十足超市灭火器配备不足,二食堂骨头饭档口电线私拉接线,米线、汉堡档口电器线路连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4、学术中心
各功能间、客房等用电规范,设施设备使用规范,消毒间操作记录齐全,保洁用品各类清洗剂分类摆放,标志明确。所有员工持健康证上岗。
不足之处:个别消防栓没有标识,走廊没有消防疏散引导图,电梯故障警报铃失效,吧台通道口电源线裸露,未安装监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中心应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商铺管理要严格按照《商铺管理办法》和《商铺监控细则》执行,要求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饮服中心要加强档口监控,学术中心要加强与施工单位、安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消防、安全设施尽快安装到位。同时,各中心还要通过不断开展安全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责任意识。
公共事务部将对以上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公共事务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