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学校按照《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强组织保障,完善规章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推进绿色创新研究,优化校园空间布局,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率,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打造绿色学校。
二、组织机构
绿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金国锋
成 员:王晓玲 伍 军 盛山锋 姚 莉 方志勇
许 乐 刘 畅 张 锐 张雪平 杨健兰 童晓波
杜晗君 赵文伟 李 毅 黄文平 王 影 余 健
来明佳 费松天 叶颖蕊 陈明亮 陈 松 金伟林 李 鸿 何新荣
办公室主任:王晓玲
三、创建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设立生态文明相关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探索编制生态文明教材读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身边的、当地的、日常的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
(二)施行绿色规划管理
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结合浙江省及嘉兴市经济、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引入信息科技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化校园建设与升级,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实现校园的绿色运行管理。
(三)建设绿色环保校园
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着重从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持续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水电计量、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合同能源管理和节水节电管理。
(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
支持和引导师生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对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发出倡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师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五)推进绿色创新研究
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生态、环境学科专业建设与研究,大力培养相关领域高素质人才,开展适合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的绿色创新项目,通过多学科交叉,大力推进绿色创新项目的研发,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学生进行绿色科技发明创造,促进绿色学校建设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实践活动相结合。
四、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绿色学校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各二级单位要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要按照绿色学校创建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作,有力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建立绿色学校创建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绿色学校建设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色学校建设,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推动绿色学校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绿色学校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将绿色学校建设工作列入评先评优范围,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