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专项维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5-10-12

各分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切实加强专项维修项目的计划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分院、各部门将2016年需要维修的项目于2015年1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至公共事务部。

联系人:沈岑(行政楼B308)

联系电话:87571149(9211149)

E-mall:415375564@qq.com

              公共事务部

              2015年10月12日

2016年维修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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