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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佳新闻报道”评选的通知

来源:公共事务部 发布:2015-11-13

各中心、室:

为进一步激励通讯员积极投身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反映和宣传后勤服务情况,公共事务部将以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契机,于11-12月期间开展“十佳新闻报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自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发表的报道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公共事务部各方面的发展,围绕师生员工关心、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标题高度概括,抓人眼球。

3、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是客观的、真实的。

4、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时效性强,以新近和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为主。

5、文字精炼、语言生动活泼。

6、布局合理,细节处理得当,逻辑性强。

7、报道视角独特,贴近师生、贴近校园、贴近生活。

三、评选数量

“十佳新闻报道”10篇

四、评选程序

由个人自荐、中心推荐的方式将推选报道交至综合办公室初选后,公共事务部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审,按分数高低评选出前十篇优秀宣传报道并给予表彰。

五、推荐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推荐时间:2015年11月16—20日

地点:行政楼B-306办公室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573-87571250

六、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地点:行政楼B-315办公室

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12月上旬公布并进行表彰。

公共事务部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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